Lummitry 服务使用条款

生效日期:202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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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目的】
本使用条款旨在规定Keensight Inc.(킨사이트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应用程序"Lummitry"(以下简称"服务")的使用相关事项,明确公司与使用该服务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之间关于服务使用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第二条 【条款的公示与效力、修订】
① 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及Lummitry应用程序初始界面或关联界面上公示本条款,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公告。本条款自申请人同意本条款并注册成为用户时生效。
② 公司可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PIPL")、《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修订本条款。
③ 本条款可能进行修订。公司修订条款时,将在修订条款生效日(以下简称"生效日")前7日通过电子邮件或在公司官方网站公告修订事实及修订内容。对于对用户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将在生效日前30日开始公告。
④ 用户有权不同意公司按前款规定变更的条款,在此情况下,用户可通过公司提供的服务停止使用及注销页面表达意愿并请求终止服务使用。但是,如公司在通知用户变更条款内容时明确告知"30日内未表示意见则视为已表示同意",而用户仍未表示拒绝的,则视为用户已同意变更后的条款。
第三条 【服务指南】
① 公司可在服务指南中规定适用本条款所需的事项。服务指南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
② 公司在服务内公示服务指南的内容,以便用户知悉。
③ 修订服务指南时,依照第二条第三款的程序执行。
第四条 【条款的解释与例外规则】
① 公司可针对其提供的个别服务制定单独的使用条款及政策;该内容与本条款冲突时,优先适用个别服务的使用条款。
② 本条款未明确规定的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一般商业惯例处理。
第五条 【术语定义】
① 本条款所使用术语的定义如下:
1. 服务:指无论通过个人计算机(PC)、电视、移动终端、电信设备等任何有线或无线设备,用户均可使用的"Lummitry"及"Lummitry"相关的全部服务。
2. 用户:指与公司签订服务使用合同并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的个人及机构。
3. 账号ID:指用户为识别身份及使用服务而选定、经公司分配的字母和数字组合。
4. 密码:指用户为保护和验证个人信息,由用户自行设定并在公司注册的字母或数字组合。
5. 域名:指公司为用户使用服务而分配的唯一互联网地址。公司可根据所提供的各项服务额外提供单独的域名地址。
6. 发布内容:指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发布的文字、文档、图片、视频、音频、链接、文件或其组合所构成的信息及产出物等所有信息或资料。
7. 付费服务:指公司以付费方式提供的各类在线数字内容及相关服务。
8. 积分:指为使用或购买服务所使用的虚拟货币单位,由用户支付费用购买获得。
② 第一款未定义的本条款用语的含义,依照一般交易惯例确定。
第六条 【使用合同的订立】
① 使用合同在用户于"Lummitry"服务及相关服务提供的注册页面同意服务使用条款后提交申请,并经公司审核通过后订立。
② 公司原则上按照申请顺序批准同意使用条款后提交申请的用户使用服务。但因业务或技术原因存在障碍时,公司可暂缓审批注册申请。
③ 公司原则上批准申请人的申请。但公司可对以下情形拒绝批准或事后解除使用合同:
• 申请人曾依本条款丧失过用户资格的;
• 使用他人手机号码进行申请的;
• 填写虚假信息或未填写公司要求的必填项的;
• 以不正当目的使用服务的;
• 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批准或违反其他规定事项进行申请的;
• 被判定为不符合公司政策的用户或难以提供服务的情形;
• 用户的使用目的或服务使用方式违反或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 用户的使用目的或服务使用方式侵犯或可能侵犯公司财产权或经营权的;
• 通过非正常方式大量创建账号及域名的行为;
• 未遵守服务指南等公司内部规定的;
• 已拥有账号的用户重复提交注册申请的
④ 公司可根据公司政策按等级对用户进行分类,对使用时间、使用次数、服务菜单等进行细分并实行差异化使用。
⑤ 用户注册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内容发生变更时,应立即更正变更事项。因变更延迟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公司不承担责任。
⑥ 公司可依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规定,对向用户收集的用户信息及其他信息项目进行增加、删除等变更,并据此收集和使用。
第七条 【使用合同的终止】
① 用户可随时通过Lummitry应用程序内的"设置"页面向公司发出注销通知,从而解除使用合同。但已有的积分将失效。
② 用户主动解除使用合同后,如需再次使用,需在解除后24小时经过后方可重新使用服务。
③ 公司在发生或确认以下情形时,可解除使用合同:
1. 侵害其他用户的权利、名誉、信用或其他正当利益,或实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行为的;
2. 实施或试图实施妨碍公司提供的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的;
3. 公司基于合理判断认为有必要拒绝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④ 公司依第三款解除使用合同时,将通过Lummitry应用程序内的菜单或电子邮件向用户发出解除通知。使用合同于公司向用户发出解除通知之时终止。
⑤ 依第三款使用合同终止后,公司有权不批准该用户的重新注册申请。
④ 等待期及撤回
甲、会员提交注销申请后,将适用30天的等待期。
乙、在等待期内登录将自动取消注销请求。
丙、等待期结束后将无法恢复。
⑤ 删除的数据
账号删除时,以下数据将被永久删除:
1. 账号信息(用户名、密码、电子邮件、个人资料)
2. 面部拍摄照片及相关图像
3. AI皮肤分析结果
4. 3D面部模型数据
5. 绘图及备注数据
6. 医院关联信息
7. AWS S3存储文件
⑥ 法定保留数据
以下数据依据相关法律保留后销毁:
数据保留期限法律依据
支付及交易记录5年电子商务法
消费者投诉/纠纷处理记录3年电子商务法
服务访问记录3个月通信秘密保护法
保留数据将在去标识化处理后分别保管。
⑦ 重新注册限制
账号删除后3个月内,不得使用相同信息重新注册。
⑧ 删除处理期限
等待期(30天)结束后10天内完成删除,完成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
第八条 【用户管理】
① 对于违反本条款、公司服务指南等服务内部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商业惯例的用户,公司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处罚按照警告、临时封禁、永久封禁的顺序进行。
2. 最多可给予3次警告,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账号可能直接被永久封禁。
3. 临时封禁期限为24小时至7天不等,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账号可能直接被永久封禁。
4. 临时封禁的类型包括禁止登录、禁止使用服务内特定功能等。
5. 账号被永久封禁后,不得重新注册服务;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Lummitry可向司法及调查机关请求审查相关资料或移交资料。
6. 因违反使用条款及内部规定而被处罚、临时封禁或永久封禁时,已使用或持有的全部积分不予退还。
② 公司采取前款各项措施时,将事先通过Lummitry应用程序内的消息或用户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知用户;如用户无法联系或情况紧急等不可避免时,可先采取措施后再通知。
③ 用户对本条规定的公司措施有异议时,可在收到第二款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内容正当的,公司应立即解除对用户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 【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①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保护和使用适用相关法律及公司的隐私政策。但在公司官方网站以外的链接网站中,不适用公司的隐私政策。
② 公司在中断服务或用户撤回个人信息提供同意后,将立即销毁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依照《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定信息可予以保留。
③ 公司可在用户同意的前提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改善服务和向用户推荐服务等目的收集额外的个人信息。
④ 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外,公司不会在未经用户单独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公开或提供包括用户账号信息在内的任何个人信息。
⑤ 公司可在后续提供的服务中为便利用户,提供链接及其他方式以使用用户的账号信息。
第十条 【用户的账号及密码】
① 本服务对每个用户仅支持一个账号。
② 账号仅可由用户本人及用户授权的机构内部人员使用,任何情况下不得允许他人使用用户的账号。多个机构以不同机构名称使用同一个账号的,视为服务的不正当使用,公司有权任意封禁该账号。
③ 用户对其账号ID和密码负有管理责任。
④ 用户不得将账号ID及密码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⑤ 用户应自行管理账号ID和密码以防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因此产生的一切管理责任由用户承担。但因公司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除外。
⑥ 用户在知悉账号ID及密码被盗用或被第三方使用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按照公司的指引处理。
⑦ 第六款情形下,用户未向公司通知该事实,或虽已通知但未按照公司指引执行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⑧ 当用户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等与公司记录一致时,公司无需另行验证即可将该使用者视为用户。因非本人使用用户账号或终端而产生的积分及道具购买费用、付费服务费用,公司不承担责任,用户对与其账号相关的一切索赔承担责任。
⑨ 用户申请使用服务时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应直接在服务内修改变更信息,或通过电子邮件、客服中心等方式请求更新变更信息,并保持信息的最新状态。因未及时变更信息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对用户的通知、信息提供及广告发布】
① 公司可通过用户与公司事先约定的电子邮件地址向用户提供公司认为服务使用所需的各种信息。
② 公司可利用用户信息发送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性电子邮件以运营服务。用户不希望接收的,可选择拒绝接收。
③ 对于面向全体用户的通知,公司可通过在公司网站公告栏发布7日以上的方式代替前款的通知。但对于与用户本人交易相关的重大事项,将按前款方式单独通知。
④ 在以下情形中,公司可不论用户是否同意即发送电子邮件:
1. 为确认注册时输入的电子邮件地址所有权而发送验证邮件的;
2. 因用户信息变更需确认而发送验证邮件的;
3. 公司判断为用户在使用服务时必须知悉的其他重大信息的
⑤ 尽管有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规定,对于因欺诈受害、服务使用中的不良体验等公司难以通过在线渠道应对的咨询用户,公司可直接通过用户注册时提供的手机号码联系用户。
第十二条 【付费服务内容公示】
① 公司提供有限的免费服务,但付费内容等服务可以付费方式提供。
② 公司在付费服务的使用初始页面或帮助页面等处以用户易于理解的方式展示付费服务的内容、使用方法、使用费、其他使用条件等相关事项。
③ 公司在提供付费服务时,将提供付费服务的取消、退款条件及程序等相关信息。
④ 公司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时,应告知如未获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取消合同。
第十三条 【撤回权(冷静期)】
① 用户与公司签订付费服务使用合同后,可在购买日或付费服务可用日起7日内行使撤回权。
② 符合以下各项情形的,用户不论第一款的规定均不能行使撤回权。但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用户的撤回权行使不受妨碍,包括标明不可撤回的事实、提供试用品或允许道具的限时或部分使用等:
1. 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商品灭失或毁损的;
2. 因用户的使用或部分消费导致商品价值明显减少的;
3. 因时间经过导致商品价值明显减少以至于难以再销售的;
4. 可复制商品的包装被损坏的;
5. 因用户的定制需求而单独生产的商品等,允许撤回将给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的,且已事先就该交易另行告知并取得用户书面(含电子文件)同意的
③ 尽管有第一款的规定,服务内容与合同内容不符的,用户可自收到该服务之日起3个月内,自知悉或应知悉该事实之日起30日内行使撤回权。
④ 尽管依第二款不可行使撤回权,用户通过直接联系应用商店(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 Store等)等违反本条款的方式进行退款的,公司可从用户的积分等支付权益中扣除相当于退款金额的部分;扣除不足的,公司可封禁用户账号。
⑤ 撤回权自用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留言板等方式向公司表示撤回意愿之时起生效。如需退款,用户应通过应用商店申请退款,退款到账可能需要5至7个工作日。
⑥ 公司应在回复用户撤回意愿表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款项。
第十四条 【支付、退款及取消支付】
① 对通过不正当方式或公司禁止的方式充值和支付的金额,公司可予以取消或限制退款。
② 自购买之日起超过7日的商品,用户仅在以下因公司过错导致的情形中,方可依第四款的规定从公司获得支付取消、退款及补偿:
1. 通过支付可使用的服务完全不可用,且责任完全在公司一方的(已事先公告的系统定期维护等不可避免情形除外);
2. 公司以服务终止等名义通知用户解除合同的;
3. 公司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另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③ 退款、取消支付的程序如下:
1. 申请退款的用户需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身份验证后向客服中心提交申请,并在身份验证的同时申请退款。
2. 公司判断用户的退款申请理由是否合理,对符合第三款退款事由且已履行正当程序的用户予以退款。
3. 公司在向用户详细说明应退金额的计算方式和程序后,为用户办理退款及取消支付。
④ 因用户违反使用条款而被限制使用或强制注销的,不予退款及补偿。
⑤ 因用户主动注销而解除合同的,用户持有的道具将自动失效,无法恢复及退款。
⑥ 在身份验证过程中,如发现用户的注册信息为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将受到处罚并被强制注销,因用户自身过错导致的无法退款及补偿。
⑦ 公司与用户之间发生的争议,可提交至依法设立的争议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第十五条 【积分及道具的购买、使用与失效】
① 用户可通过应用商店内购等公司提供的支付方式购买积分及道具。使用由其他运营商运营的支付方式时,所有与支付相关的问题、疑问、投诉等将按照该支付方式运营商的政策处理,公司无法介入。
② 用户通过应用商店(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 Store等)购买积分及道具时,需依照应用运营商的政策(包括特定支付处理服务条款等)支付包括税费和手续费在内的全部费用,并履行应用运营商规定的程序和义务。
③ 用户使用非公司运营的支付方式时,必须事先确认该运营商的政策;因用户未确认而产生的损害,公司不承担责任。
④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购买积分及道具时,须获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未成年人的欺诈行为以及法定代理人已允许处分的财产的情况除外。
第十六条 【积分及道具的使用与失效】
① 积分包括公司免费赠送给用户的免费积分和用户付费购买的付费积分。积分可作为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的支付手段。
② 用户购买的积分及道具自购买之日起满5年后失效。但已设定使用期限的道具仅可在该期限内使用。
③ 公司免费赠送给用户的积分自该用户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满6个月后失效。但已设定使用期限的道具仅可在该期限内使用。
④ 积分的使用顺序依照公司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积分的撤回与退款】
① 可行使撤回权或申请退款的积分仅限于未使用的付费积分;通过签到活动、邀请好友活动等未经现金支付免费获得的积分,以及购买付费积分时因活动额外赠送的积分,不可撤回或退款。
② 用户依第十三条行使撤回权后,公司应立即回收或删除未使用的付费积分及购买该付费积分时额外赠送的免费积分,并在回收或删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的方式退还款项。
③ 依第二款退还的未使用付费积分的单位退款金额,按购买积分套餐时支付的金额除以该次购买获得的付费积分数量计算。
④ 第十三条规定的撤回期限届满后,用户仍可在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前,按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的方式申请退还未使用的付费积分。退款时将从第三款规定的金额中扣除10%的退款手续费及跨行转账手续费后退还。
⑤ 因用户在行使本条规定的撤回权及退款过程中未准确填写退款信息而造成的损害,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误扣款】
① 发生误扣款时,公司应以与原支付相同的方式全额退还误扣款项。但通过应用商店购买等使用由其他运营商运营的支付方式时,用户应按照该支付方式运营商提供的程序申请退还误扣款项,退款到账可能需要5至7个工作日。因用户未遵守支付运营商政策等原因导致误扣款无法退还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② 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误扣款的,公司退还误扣款所产生的费用应在合理范围内由用户承担。
③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误扣款的退还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的义务】
1. 公司尽最大努力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
2. 公司应配备与当前互联网安全技术发展水平及所提供服务性质相适应的安全系统并予以运营,以确保用户安全使用服务。
3. 公司认定用户提出的意见或投诉正当的,应予以处理。处理过程将通过电子邮件及公告栏等方式告知用户。
4. 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与服务的运营和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 【用户的义务】
① 用户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 注册或变更用户信息时填写虚假内容的;
2. 盗用他人信息的;
3. 冒充公司运营人员、公司员工或公司的;
4. 未经授权变更、编辑、修改、复制公司发布的信息的;
5. 通过黑客手段获取其他用户信息的行为;
6. 骚扰、威胁或损害公司、其他用户及其他第三方名誉的行为;
7. 散布虚假信息及实施欺诈行为的;
8. 违反法律规定发布被禁止的广告内容的;
9. 侵犯公司及其他第三方的著作权、商业秘密、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
10. 传播导致信息通信设备故障或信息等损坏的恶意代码或数据等的;
11. 其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非法行为;
12. 以营利为目的,面向不特定多数人利用公司服务开展活动的;
13. 其他违反通过"Lummitry"移动应用程序或在线网页另行公告事项的
② 公司可根据用户违反前款禁止行为的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限制使用/解除合同等服务使用限制、向调查机关举报等合理措施。
③ 未经公司明确事先同意,用户不得将服务使用权限及其他使用合同上的地位转让、赠与、出借给第三方或以其作为担保。
④ 用户应遵守相关法律、本条款的规定、使用指南及服务相关的注意事项、公司通知的事项等,不得实施妨碍公司业务的行为。
⑤ 未经公司事先许可,用户不得以违反公司规定的使用目的和方式进行营业/广告活动等,且用户对服务的使用不得侵犯公司的财产权、经营权或商业模式。
⑥ 公司作为服务提供者,有权行使一切必要手段以阻止或管理未经许可的或违法的访问和使用,包括技术措施、IP映射、向电信运营商请求等。
第二十一条 【服务的提供、变更与中断】
① 公司向用户提供以下服务:
1. "Lummitry"及"Lummitry"统一账号服务
2. 公司额外开发或通过与其他公司的合作协议等方式向用户提供的一切服务
② 除公司与用户另行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授予使用"Lummitry"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品牌特征的权利外,公司不向用户授予使用公司或"Lummitry"服务的名称、商标、服务标识、标志、域名及其他具有识别力的品牌特征的权利。
③ 本条款项下的服务期间为自服务申请日起至使用合同解除之时止。
④ 除因业务或技术上有特殊情况外,公司全年无休、每日24小时提供服务。
⑤ 公司可因信息通信设备的维修检查、更换及故障、通信中断或运营上有相当理由时暂时中断服务的提供。此种情况下,公司将通过公告栏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用户。但公司有不可预见的理由无法事先通知的,可事后通知。
⑥ "Lummitry"及"Lummitry"提供的服务将持续发展。公司提供的服务的形式、功能、设计等可能在必要时随时变更或中断。此种情况下,公司不就个别变更事先通知用户。但可能给用户造成损害的,将在变更前7日(重大变更为30日前)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公告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⑦ 因第五款及第六款原因导致提供的服务变更或中断时,对免费提供的服务不对用户另行补偿。
第二十二条 【服务使用限制】
① 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自然灾害、国家紧急状态、难以解决的技术缺陷或服务运营的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时,公司可不予事先通知即限制或中止全部或部分服务。
② 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发现其他用户实施淫秽对话、欺诈等本条款及服务指南禁止的行为时,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在确认相关内容后,应依据本条款、服务指南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因用户怠于履行通知义务而造成的财产和精神损害,公司不承担责任。
③ 因用户管理不当导致账号ID及密码泄露,对用户造成服务使用上的损害,或第三方以不正当方式使用该账号ID及密码等违反本条款项下用户义务条款的,该账号及域名的服务访问和使用可能受到限制。
④ 公司在调查本条款第二十条规定的违规行为过程中,如该用户账号ID及域名与特定违规行为直接相关,或为保护其他用户权益和维护服务秩序不得不限制使用时,可暂时封禁该账号ID及域名的使用。用户可通过"Lummitry"服务网站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诉。
第二十三条 【发布内容的权利与责任】
① 用户在服务内创建的文字、图片、视频、3D模型等其他信息(以下简称"发布内容")的责任和权利归属于发布该内容的用户。
② 公司不对用户发布的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等承担责任,亦不作任何保证。
③ 服务的著作权及知识产权、公司创建的发布内容的著作权归属于公司。但由用户单独或共同创建的发布内容及依合作协议提供的著作物等除外。
④ 用户在服务内发布的内容可用于搜索结果、服务运营及推广等目的,并可在媒体、网站、公司的其他服务及其他方式(包括目前已知的和将来开发的方式)中使用。为此目的的展示所必需的范围内,可对内容进行部分修改、复制和编辑后发布。在此情况下,公司遵守著作权法的规定,用户可随时通过客服中心或服务内的管理功能对该发布内容采取删除、排除搜索结果、设为非公开等措施。
⑤ 用户注销账号后,其本人创建的发布内容不会被删除。但用户可在注销前通过公司客服中心要求删除其发布内容。因第三方保存或未经授权复制等导致该著作物未被删除并被重新发布的,公司不承担责任。此外,对于违反本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用户,为保护其他用户并作为应法院、调查机关或相关机构要求提供的证据资料,即使用户注销账号后,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仍可保留该用户的账号ID及用户信息。
⑥ 因用户的发布内容或著作物侵犯公司或第三方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完全由用户承担。
第二十四条 【发布内容的管理】
① 用户的发布内容包含违反《网络安全法》及《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时,权利人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请求停止发布及删除该发布内容,公司应依照相关法律采取措施。
② 即使不存在前款规定的权利人请求,公司也可以删除或屏蔽符合以下各项的发布内容:
1. 不健康内容;
2. 包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内容的发布内容;
3. 涉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禁止销售的违法产品或淫秽物品,或为其进行广告的发布内容;
4. 虚假或夸大广告;
5. 侵犯他人权利、名誉、信用或其他正当利益的发布内容;
6. 其他违反公司政策、公序良俗,或公司判断为妨碍或可能妨碍服务正常运营的发布内容
第二十五条 【责任限制】
① 因用户未遵守条款、服务使用方法及使用标准等用户自身过错导致的服务使用障碍,公司不承担责任。
② 公司不对通过服务发布的信息、资料、事实的可靠性、准确性等内容作出保证。
③ 用户之间或用户与第三方之间以服务为媒介进行交易等的,除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公司不承担责任。
④ 对于免费提供的服务使用相关事项,除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或相关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公司不承担责任。
⑤ 因自然灾害、战争、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服务中止、难以解决的技术缺陷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提供服务的,公司免除责任。
⑥ 因事先公告的服务设备的维修、更换、定期检查、施工等不可避免原因导致服务中止或发生故障的,除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公司不承担责任。
⑦ 用户因自行决定使用公司服务下载或访问特定程序或信息等而导致的计算机系统损害或数据、信息丢失,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⑧ 因基础电信运营商中止或未正常提供电信服务而造成损害的,除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公司不承担责任。
⑨ 因用户的计算机错误、个人信息及电子邮件地址填写不准确、密码管理疏忽等用户自身过错导致损害的,除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公司不承担责任。
⑩ 因用户的计算机环境或不属于公司管理范围的安全问题,或当前安全技术水平难以防御的网络攻击等非公司过错导致的问题,公司不承担责任。
⑪ 公司不对服务提供内容中重要信息的准确性、内容、完整性、合法性、可靠性等作出保证或承担责任,亦不对网站内容的删除、存储失败、错误传递、信息提供等承担最终责任。此外,公司不对用户在服务内或网站上发布或传送的信息、资料、事实的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品质等内容承担责任。
⑫ 因用户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或提供给他人而造成的损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⑬ 公司不对用户使用服务未达到预期效果承担责任,因用户对服务的选择或使用而产生的损害等,公司免除责任。
⑭ 公司无义务在用户发布内容前进行事前审查或经常性检查、审阅发布内容,亦不对审查结果承担责任。
⑮ 在非WiFi环境下连接产生的数据流量费用,用户不得向公司要求支付。
⑯ 公司不对服务使用过程中的惩罚性赔偿承担责任,无论是否已事先告知用户该等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第二十六条 【损害赔偿】
① 因用户违反本条款、服务指南等公司内部规定、单独条款、相关法律法规等,导致第三方对公司、公司关联公司、公司员工等提起诉讼等异议时,用户应赔偿由此产生的应对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等相关损害。
② 发生第一款所述争议时,公司有权以用户的费用主导争议应对。未经公司事先同意的用户与第三方之间的和解、调解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③ 用户认可其违反本条款、服务指南等公司内部规定、单独条款、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仅凭事后的金钱赔偿不足以弥补,公司因此可在金钱赔偿的法律救济手段之前,包括申请禁止用户违规行为的行为保全等紧急救济程序。
第二十七条 【反馈】
用户向公司提交的有关服务的建议、意见、反馈等,公司可自由使用该反馈用于服务的改善和开发,而无需向用户支付任何对价。
第二十八条 【应用商店条款的确认与遵守义务】
① 用户在通过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 Store等应用商店下载并使用服务时,应确认并遵守该应用商店运营商的使用条款。
② 因用户未遵守应用商店运营商条款而产生的争议或损害,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适用法律与管辖】
① 本条款的解释与适用,以及公司与用户之间因使用服务产生的争议,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个人信息处理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② 因本条款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相关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